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止咳化痰。本品用于感冒、咽喉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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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药、石椒草、芦根、桑叶、菊花、甘草、枇杷叶、薄荷油。 |
黑种草子、桃仁、石榴子。辅料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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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楚雄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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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088 |
国药准字Z65020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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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本品用于感冒、咽喉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 |
育发,润发,固发。用于秃发、斑秃、脂溢性脱发及其它不明原因的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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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外用。清洁患部,按摩2~3分钟,喷涂适量,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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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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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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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本品用于感冒、咽喉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 |
育发,润发,固发。用于秃发、斑秃、脂溢性脱发及其它不明原因的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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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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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损处禁用。 3.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4.避免情志不畅、思虑过度,烦劳过度。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用药后皮肤过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4周后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