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各类湿疹:急、慢性湿疹、婴幼儿湿疹等。2.各类皮炎:神经性皮炎、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等。3.皮肤瘙痒症、外阴瘙痒症等。4.其他皮肤病:痤疮(粉刺)。丘疹性荨麻疹、冻疮红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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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每支含维生索B645mg,蜂蜜1.2g蜂王浆0.12g和醋酸氟轻松0.3mg。 |
化学名:3,7-二甲基-9-(2,6,6-三甲基环己烯)-2,4,6,8全反式壬四烯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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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中州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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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227 |
国药准字H10930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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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各类湿疹:急、慢性湿疹、婴幼儿湿疹等。2.各类皮炎:神经性皮炎、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等。3.皮肤瘙痒症、外阴瘙痒症等。4.其他皮肤病:痤疮(粉刺)。丘疹性荨麻疹、冻疮红斑等。 |
本品用于寻常痤疮及角化异常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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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涂患处并按摩片刻助其吸收,每日2-3次,病愈后继续使用1周,以防复发,或遵医嘱。 |
对其它角化异常性痤疮皮损局部外用0.1%软膏及对痤疮皮损局部外用0.05%软膏。每晚用温水清洁皮肤后涂药1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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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及任一成分及其他皮质类固醇类激素过敏者禁用。 2.感染性皮肤病禁用。如手足癣、体癣等真菌感染;疱疹、水痘等病毒感染;化脓等细菌感染。 |
妊娠起初3个月内妇女禁用.急性或亚急性皮炎,湿疹类皮肤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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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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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起初3个月内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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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各类湿疹:急、慢性湿疹、婴幼儿湿疹等。2.各类皮炎:神经性皮炎、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等。3.皮肤瘙痒症、外阴瘙痒症等。4.其他皮肤病:痤疮(粉刺)。丘疹性荨麻疹、冻疮红斑等。 |
本品用于寻常痤疮及角化异常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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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有灼热感或潮红等一过性反应,停药后很快自然消失。 2.长期使用可能出现色素沉着,血管扩张,继发感染或皮肤轻度萎缩等不良反应。 3.皮疹等过敏反应。 |
药理学表皮角质形成细胞、黑色素细胞及真皮成纤维细胞都是维A酸作用重要的靶细胞。维A酸显著的药理活性之一是诱导表皮增生,使颗粒层和棘细胞层增厚,可能是维A酸对表皮细胞的直接作用,也可能是通过调节表皮生长因子的丝裂原作用,受作用的表皮细胞可见到DNA合成和丝分裂指数增加。另一个重要作用是在表皮细胞分化后期通过影响K1、K10角蛋白酶解﹑,影响丝聚蛋白原至丝聚蛋白过程及交联包膜形成促进表皮颗粒层细胞向角质层分化。维A酸可显著抑制实验性粉刺生成,通过调节毛囊皮脂腺上皮角化异常过程去除角质栓,从而起到防止及消除粉刺皮损作用。维A酸可影响黑色素细胞的黑色素生成,其作用是多位点的,对酪氨酸羟化酶、多巴氧化酶及二羟基吲哚氧化酶等三型催化酶活性都有抑制作用,从而降低黑色素形成、减轻皮肤色素沉着。维A酸对正常人黑色素细胞酪氨酸酶活性和黑色素成分都无影响。当皮肤发生生理性老化、或受药物、紫外线辐射及创伤伤害时,维A酸可纠正或预防有害因素对真皮结缔组织生化成分及形态结构引起的异常,刺激皮肤细胞外基质蛋白合成,在真皮上部加速形成新的结缔组织带,并可提高伤口部位的张力强度。维A酸对正常皮肤胶原合成无影响。此外,维A酸对白细胞趋化有抑制活性,从而起到抗炎作用。全反式维A酸对皮脂腺及其分泌无直接影响。毒理学口服维A酸对实验动物(包括小鼠、大鼠、地鼠、兔、猴等)和人都有很强的致畸作用。皮肤局部外用维A酸对处于胚胎敏感期的小鼠、大鼠、地鼠、兔母体有明确的胚胎毒性及致畸性,并可引起母体系统毒性。但迄今回顾性资料未发现人皮肤局部用药后引起畸胎。维A酸对皮肤有刺激性。上述实验动物的皮肤反应较人反应显著为重,可随药物浓度和给药次数引起不同程度皮肤刺激性炎症,红肿、糜烂,削弱角质层屏障,使药物吸收增加,引起系统毒性。人皮肤外用虽有刺激性但并没有上述严重反应。可能由于动物和人的皮肤结构差异及对维A酸刺激的敏感性不同所致。所以有关动物维A酸局部给药的安全性资料及对临床用药安全性的预测意义应慎重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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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用于瘙痒时,必须先排除阻塞性黄疸、慢性肾病等继发性的瘙痒。 2.本品不适用于荨麻疹引起的瘙痒、皮肤干燥引起的瘙痒和老年性瘙痒。 3.本品不适用于异位性皮炎、药物性皮炎。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和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化脓或有大面积渗出处。 7.不得用于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薄处。 8.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9.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10.不宜大面积使用或长期使用;使用本品时不可使用敷料和包扎。因这些情况下,可能产生全身不良反应。 11.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12.如并发细菌、真菌或病毒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应远离眼部。 2不宜使用于皮肤皱折部位。 3用药期间勿用其它可导致皮肤刺激及破损的药物、化妆品或清洁剂,以免加重皮肤反应、导致药物吸收增加及引起系统不良反应。 4日光可加重维A酸对皮肤的刺激导致维A酸分解,动物实验提示维A酸可增强紫外线致癌能力,因此本品最宜在晚间及睡前应用,治疗过程应避免日晒,或采用遮光措施。 5本品不宜大面积应用,日用量不应超过20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