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拉塞米。 |
牛膝、玄参、石斛、金银花。 |
|
生产企业 |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银涛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493 |
国药准字Z2005063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
清热养阴、活血祛瘀。用于I、II期动脉硬化性闭塞症及血栓闭塞性脉管炎引起的肢体皮肤发凉、酸胀、麻木、烧灼感、间歇性跛行、静息痛等;急性和亚急性期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引起的局部肿胀、疼痛、皮肤温度升高、皮色异常等及恢复期轻中期脑梗赛引起的半身不遂、口舌歪斜、偏身麻木,语言不利等。 |
|
用法用量 |
充血性心衰:口服,起始剂量为每次10mg,每日一次,根据病情需要可将剂量增至每次20mg,每日一次。原发性高血压:通常的起始剂量为每次5mg,每日一次。若在服药4-6周内降压作用不理想,剂量可增至每次10mg,每日一次。若10mg/天仍未取得足够的降压作用,可考虑合用其他降压药。 |
冲服,一次10g,一日3次。 |
|
副作用 |
托拉塞米的不良反应一般持续时间短,且与年龄、性别、种族或疗程无关。托拉塞米停药的最常见原因依次为头晕、头痛、恶心、虚弱、呕吐、高血糖、排尿过多、高尿酸血症、低钾血症、极度口渴、血容量不足、阳萎、食道出血、消化道不良,因上述不良反应的停药率为0.1%-0.5%。在临床试验中,不能排除与药物有关的严重不良事件有房颤、胸痛、腹泻、洋地黄中毒、胃肠道出血、高血糖、高尿酸血症、低钾血症、低血压、血容量不足、旁路血栓、皮疹、直肠出血、晕厥和室性心动过速。 |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恶心、上腹饱满、便溏等胃肠反应。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怀孕期和哺乳的妇女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对儿童患者服用安全功效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在美国进行的临床试验中,24%的患者年龄在65岁以上,大约4%的患者的年龄在75岁以上,结果显示老年患者服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与年轻患者相比并未显示与年龄有关的差异。 |
|
|
成分 |
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
清热养阴、活血祛瘀。用于I、II期动脉硬化性闭塞症及血栓闭塞性脉管炎引起的肢体皮肤发凉、酸胀、麻木、烧灼感、间歇性跛行、静息痛等;急性和亚急性期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引起的局部肿胀、疼痛、皮肤温度升高、皮色异常等及恢复期轻中期脑梗赛引起的半身不遂、口舌歪斜、偏身麻木,语言不利等。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 高血压患者应监测血压变化;4. 糖尿病患者应监测血糖;5. 避免与钾补充剂或保钾利尿剂合用;6. 定期检查电解质平衡。 |
1.脑出血患者慎用。2.出血性疾病或有出血倾向的患者慎用。3.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为非溶栓类药物,但有一定活血祛瘀作用,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性期7天内是否应用,建议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