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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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拉塞米。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苯磺酸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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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万高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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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493 |
国药准字H20080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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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
1.微血管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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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充血性心衰:口服,起始剂量为每次10mg,每日一次,根据病情需要可将剂量增至每次20mg,每日一次。原发性高血压:通常的起始剂量为每次5mg,每日一次。若在服药4-6周内降压作用不理想,剂量可增至每次10mg,每日一次。若10mg/天仍未取得足够的降压作用,可考虑合用其他降压药。 |
进餐时口服,部分症状推荐指导剂量如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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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托拉塞米的不良反应一般持续时间短,且与年龄、性别、种族或疗程无关。托拉塞米停药的最常见原因依次为头晕、头痛、恶心、虚弱、呕吐、高血糖、排尿过多、高尿酸血症、低钾血症、极度口渴、血容量不足、阳萎、食道出血、消化道不良,因上述不良反应的停药率为0.1%-0.5%。在临床试验中,不能排除与药物有关的严重不良事件有房颤、胸痛、腹泻、洋地黄中毒、胃肠道出血、高血糖、高尿酸血症、低钾血症、低血压、血容量不足、旁路血栓、皮疹、直肠出血、晕厥和室性心动过速。 |
本品即使长期服用也耐受良好,但不能排除过敏反应。罕见病例,尤在大剂量时可有胃部不适、恶心、胃灼热及厌食。这些病例应酌情减量,必要时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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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怀孕期和哺乳的妇女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对儿童患者服用安全功效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在美国进行的临床试验中,24%的患者年龄在65岁以上,大约4%的患者的年龄在75岁以上,结果显示老年患者服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与年轻患者相比并未显示与年龄有关的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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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
1.微血管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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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调整和改善毛细血管壁的通透性和柔韧性,拮抗诱导血管通透性增加的活性物质(如组织胺、5-羟色胺、缓激肽、透明质酸酶、前列腺素、血小板激活因子(PAF))及防止胶原的改变。对血液高粘稠度,本品通过降低大分子血浆蛋白、纤维蛋白原和球蛋白的水平,调节白蛋白与球蛋白的比值,增强红细胞的柔韧性和降低它们的高聚性。此外,还能激活纤维蛋白溶解,从而使血液粘滞性降低。对血小板高聚性,本品可减少血小板聚集因于的合成和释放,明显抑制多种聚集因子(如β凝血蛋白、血栓素A2、血小板激活因子等)引起的聚集反应和血小板自发性聚集反应,还能抑制二磷酸腺苷(ADP)诱导的血栓形成。此外还能改善淋巴液的回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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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 高血压患者应监测血压变化;4. 糖尿病患者应监测血糖;5. 避免与钾补充剂或保钾利尿剂合用;6. 定期检查电解质平衡。 |
置于安全和儿童不能拿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