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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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人参茎叶皂苷、紫草、黄柏、苦参、枯矾、冰片、儿茶。 | |
| 生产企业 | 上海创诺制药有限公司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297 | 国药准字Z2202128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清热解毒,燥湿杀虫,祛腐生肌。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带下病,症见带下量多、色黄、质稠、腥臭、阴部瘙痒;滴虫性阴道炎、霉菌性阴道炎、非特异性阴道炎、宫颈糜烂见上述证候者。 | |
| 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阴道给药。一次1粒,一日1次。 | |
|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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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清热解毒,燥湿杀虫,祛腐生肌。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带下病,症见带下量多、色黄、质稠、腥臭、阴部瘙痒;滴虫性阴道炎、霉菌性阴道炎、非特异性阴道炎、宫颈糜烂见上述证候者。 | |
|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妊娠期忌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