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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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傲坦主要成份为奥美沙坦酯 |
本品化学名称为:1-(2,6-二甲基苯氧基)-2-丙胺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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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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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372 |
国药准字H13021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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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
主要用于慢性室性心律失常,如室性早博、室性心动过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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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剂量应个体化作为单一治疗的药物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20mg每日次对经2周治疗后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的患者剂量可增至40mg,剂量大于20mg未显示出更大的降压效果当日剂量相同时每日2次给药与每日1次给药相比没有显示出优越性,无论进食与否傲坦都可以服用傲坦可以与其他利尿剂合用也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对老年人中度到明显的肝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的患者服用傲坦无需调整剂量,对可能的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尤其是那些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必须在周密的医学监护下使用奥美沙坦酯而且可以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
口服:首次200~300mg,必要时2小时后再服100~200mg。一般维持量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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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奥美沙坦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 |
约20%-30%患者口服发生不良反应。 1、胃肠反应:最常见。包括恶心、呕吐等,有肝功能异常的报道,包括GOT增高。 2、神经:为第二位常见不良反应。包括头晕、震颤(最先出现手细颤)、共济失调、眼球震颤、嗜睡、昏迷及惊厥、复视、视物模糊、精神失常、失眠。 3、心血管:窦性心动过缓及窦性停博一般较少发生。偶见胸痛,促心律失常作用如室性心动过速,低血压及心力衰竭加剧。治疗包括停药、用阿托品、升压药、起搏器等4、过敏反应:皮疹。 5、极个别有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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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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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
主要用于慢性室性心律失常,如室性早博、室性心动过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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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接受奥美沙坦酯治疗的患者中唯一的一项发生率大于1%且高于安慰剂治疗组的不良事件是头晕(3%vs1%);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大于1%的不良事件有:背痛、支气管炎、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腹泻、头痛、血尿、高血糖症、高甘油三酯血症、咽炎、鼻炎和鼻窦炎。 |
属Ib类抗心律失常药,可以抑制心肌细胞钠内流,降低动作电位0相除极速度,缩短浦氏纤维的有效不应期。在心脏传导系统正常的病人中,美西律对心脏冲动的产生和传导作用不大,临床试验中未发现美西律引起II度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美西律不延长心室除极和复极时程,因此可用于QT间期延长的室性心律失常。该药具有抗心律失常、抗惊厥及局部麻醉作用。对心肌的抑制作用较小。美西律的有效血药浓度0.5~2ug/ml,中毒血药浓度与有效血药浓度相近,为 2ug/ml以上。少数患者在有效血药浓度时即可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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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动脉狭窄:ACE抑制剂可能使单侧或者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血肌酐或者血尿素氮(BUN)升高,但还没有在此类患者中长期使用傲坦的经验,但是可能会出现类似的结果。 2.肾功能损害:在那些肾功能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中(如严重的充分性心力衰竭患者)使用ACE抑制剂和AT1受体拮抗剂,可能出现少尿和/或进行性氮质免疫,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罕见),在此类患者中使用奥美沙坦酯治疗。 3.胎儿/新生儿发病和死亡:对D类妊娠(第Ⅱ期和第Ⅲ期),直接作用于RAS的药物与胎儿和新生儿的损伤有关。一旦发现妊娠,应当尽快停止使用傲坦。 4.血容量不足或者低钠:患者的低血压血容量不足或者低钠患者(例如那些使用大剂量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在首次服用傲坦后可能会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必须在周密的医疗监护下使用该药治疗。 |
1、本品在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患者中有使心律失常恶化的可能。在程序刺激试验中,此种情况见于10%的患者,但不比其他抗心律失常药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