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B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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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苯脲。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本品主要成分为甲巯咪唑。其化学名称为1-甲基-1,3-二氢-2H-咪唑-2-硫醇。其结构式为:分子式:C4H6N2S分子量:11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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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太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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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2020259 |
国药准字H11020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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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B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
抗甲状腺药物。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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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2.5mg.轻症者1.25mg。早餐前或早餐及午餐前各一次,以后每隔1周按疗效调整用量,一般用量为每日5-10mg,最大用量每日不超过15mg。 |
1 成人:开始剂量一般为一日30mg(6片),可按病情轻重调节为15~40mg(3~8片),一日最大量60mg(12片),分次口服;病情控制后,逐渐减量,每日维持量按病情需要介于5~15mg(1~3片),疗程一般18-24个月。2 小儿:开始时剂量为每天按体重0.4mg/kg,分次口服。维持量约减半,按病情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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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Ⅰ型糖尿病人。 2.Ⅱ型糖尿病人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3.肝、肾功能不全者。 4.对磺胺药过敏者。 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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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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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应根据病情调节用量,开始时剂量为每天按体重0.4mg/kg,分次口服。 维持量按病情决定。用药过程中酌情应加用甲状腺片,避免出现甲状腺功能减低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尤其肾功能减退者,用药量应减少。如发现甲状腺功能减低, 应及时减量或加用甲状腺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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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B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
抗甲状腺药物。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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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有腹泻、恶心、呕吐、头痛、胃痛或不适。 2.较少见的有皮疹。 3.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 |
本品为抗甲状腺药物。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甲状腺内过氧化物酶,从而阻碍吸聚到甲状腺内碘化物的氧化及酪氨酸的偶联,阻碍甲状腺素(T4)和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的合成。动物实验观察到可抑制B淋巴细胞合成抗体,降低血循环中甲状腺刺激性抗体的水平,使抑制性T细胞功能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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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甲状腺功能亢进、老年人。 2.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
1服药期间宜定期检查血象。2孕妇、肝功能异常、外周血白细胞数偏低者应慎用。3对诊断的干扰:甲巯咪唑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并使血清碱性磷酸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增高。还可能引起血胆红素及血乳酸脱氢酶升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