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利湿退黄,益气扶正,保肝护肝。用于湿热黄疸,症见面目俱黄,胸肋胀满,恶心呕吐,小便黄赤,乏力,纳差,便溏;急、慢性病毒、肝炎见前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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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茵陈提取物、栀子提取物、黄芩苷、板蓝根提取物、灵芝提取物。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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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瑞和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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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660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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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利湿退黄,益气扶正,保肝护肝。用于湿热黄疸,症见面目俱黄,胸肋胀满,恶心呕吐,小便黄赤,乏力,纳差,便溏;急、慢性病毒、肝炎见前述症状者。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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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10~20毫升,用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毫升稀释后静脉滴注。一日1次;症状缓解后可改用肌内注射。一日2~4毫升,一日1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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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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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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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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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利湿退黄,益气扶正,保肝护肝。用于湿热黄疸,症见面目俱黄,胸肋胀满,恶心呕吐,小便黄赤,乏力,纳差,便溏;急、慢性病毒、肝炎见前述症状者。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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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以各种类型过敏反应为主,其中一般过敏反应可见皮疹、皮肤瘙痒、发热、面红等。严重过敏反应可见过敏性休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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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前仔细询问患者过敏史,过敏体质者及孕妇慎用。2.注射前严密观察药液性状,有浑浊、沉淀、絮状物或瓶身细微破裂时严禁使用。3.严禁与其它药物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4.特殊人群,如过敏体质者、老年人、体弱者、儿童、危重病人等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5.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尤其在用药的30分钟内,如出现异常应及时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6.严格按规定用法用量用药。7.使用时滴注速度不宜过快,儿童以10~20滴/分,成年以40~60滴/分为宜。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