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益气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气虚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痛经,症见经行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行径小腹疼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当归、党参、川芎、香附(炒)、益母草、泽兰叶、大红袍。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蔗糖、胭脂红。  | 
                        
                             当归、白芍(酒炙)、柴胡(醋炙)、香附(醋炙)、白术(麸炒)、茯苓、栀子(炒)、牡丹皮、薄荷、甘草。  | 
                    |
| 生产企业 | 
                             贵州太和制药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3042  | 
                        
                             国药准字Z2002516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气虚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痛经,症见经行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行径小腹疼痛。  | 
                        
                             舒肝理气,散郁调经。用于肝气不舒的两胁疼痛,胸腹胀闷,月经不调,头痛目眩,心烦意乱,口苦咽干,以及肝郁气滞所致的面部黧黑斑(黄褐斑)。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g,一日2次,开水或生姜汤送服。  | 
                    |
| 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 
                        
                             
  | 
                    |
| 成分 | 
                             益气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气虚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痛经,症见经行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行径小腹疼痛。  | 
                        
                             舒肝理气,散郁调经。用于肝气不舒的两胁疼痛,胸腹胀闷,月经不调,头痛目眩,心烦意乱,口苦咽干,以及肝郁气滞所致的面部黧黑斑(黄褐斑)。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患有糖尿病或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 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