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苗医:中医: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用于大肠湿热蕴结所致内痔少量出血,外痔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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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丝梅(鲜果)。 |
黄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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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太和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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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77 |
国药准字Z4402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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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苗医:中医: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用于大肠湿热蕴结所致内痔少量出血,外痔肿痛。 |
清热燥湿,泻火除蒸,解毒疗疮。用于湿热泻痢,黄疸,带下,热淋,脚气,痿躄,骨蒸劳热,盗汗,遗精,疮疡肿毒,湿疹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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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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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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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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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苗医:中医: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用于大肠湿热蕴结所致内痔少量出血,外痔肿痛。 |
清热燥湿,泻火除蒸,解毒疗疮。用于湿热泻痢,黄疸,带下,热淋,脚气,痿躄,骨蒸劳热,盗汗,遗精,疮疡肿毒,湿疹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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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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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5.请按说明书或医嘱服用,不宜长期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