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苗医:中医: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用于大肠湿热蕴结所致内痔少量出血,外痔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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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金丝梅(鲜果)。  | 
                        
                             海螵蛸、小茴香、珍珠母、肉桂、干姜、山奈、大黄、丁香、陈皮(制)、花椒、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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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贵州太和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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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77  | 
                        
                             国药准字Z20090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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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苗医:中医: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用于大肠湿热蕴结所致内痔少量出血,外痔肿痛。  | 
                        
                             和胃制酸,理气止痛。用于胃气不和引起的胃脘胀闷疼痛,反胃吞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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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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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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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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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苗医:中医: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用于大肠湿热蕴结所致内痔少量出血,外痔肿痛。  | 
                        
                             和胃制酸,理气止痛。用于胃气不和引起的胃脘胀闷疼痛,反胃吞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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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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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脾胃虚寒易泄泻者慎服。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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