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苗医:中医: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用于大肠湿热蕴结所致内痔少量出血,外痔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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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丝梅(鲜果)。 |
龙胆、大黄、丁香油、薄荷油、碳酸氢钠。辅料为羧甲基纤维素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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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太和制药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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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77 |
国药准字Z20025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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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苗医:中医: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用于大肠湿热蕴结所致内痔少量出血,外痔肿痛。 |
健胃制酸。用于干胃不和所致的胃胀反酸作痛,积食停滞,食欲不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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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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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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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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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苗医:中医: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用于大肠湿热蕴结所致内痔少量出血,外痔肿痛。 |
健胃制酸。用于干胃不和所致的胃胀反酸作痛,积食停滞,食欲不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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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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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脾胃虚寒易泄泻者慎服。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