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苗医:中医: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用于大肠湿热蕴结所致内痔少量出血,外痔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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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丝梅(鲜果)。 |
柴胡、醋延胡索、枳壳、醋香附、炙甘草,辅料为蔗糖和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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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太和制药有限公司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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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77 |
国药准字Z21021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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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苗医:中医: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用于大肠湿热蕴结所致内痔少量出血,外痔肿痛。 |
舒肝理气,和胃止痛。用于肝郁气滞,胸痞胀满,胃脘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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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粒,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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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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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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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苗医:中医: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用于大肠湿热蕴结所致内痔少量出血,外痔肿痛。 |
舒肝理气,和胃止痛。用于肝郁气滞,胸痞胀满,胃脘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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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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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慎用;2. 忌食生冷、油腻、辛辣刺激性食物;3. 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4. 胃阴虚者不宜用;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