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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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胺酚。 |
本品活性成份为水飞蓟宾葡甲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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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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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074 |
国药准字H37023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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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用于急、慢性肝炎,初期肝硬化,中毒性肝损害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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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25~0.5g(1~2粒),一日3次,餐前服用。可随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 |
口服。一日3次,一次100~200mg,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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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用药后偶有荨麻疹样皮肤反应或恶心等消化道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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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应减量。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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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用于急、慢性肝炎,初期肝硬化,中毒性肝损害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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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可增高肝细胞的微粒体酶活性,加速肝的解毒能力;也可降低四氯化碳引起的大鼠血清谷-丙氨基转移酶增高作用;还可稳定四氯化碳、鬼笔碱、硫化乙酰胺、猪屎豆碱等肝脏毒物引起的各种类型的肝损伤的细胞膜,而达到明显的肝脏保护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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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长期使用本品可增加外周血小板的数量。 2.如治疗中有反复胆绞痛发作,应停药。 3.本品不能溶解胆色素结石、混合结石及不透X线的结石。 4.有药物过敏史患者慎用。用药中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