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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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胺酚。 |
主要成分:本品主要成份为葡萄糖醛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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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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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074 |
国药准字H44024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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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用于急慢性肝炎和肝硬化的辅助治疗。对食物或药物中毒时的保肝及解毒有辅助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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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25~0.5g(1~2粒),一日3次,餐前服用。可随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0.133-0.266g,一日1-2次; 静脉注射。一次0.133-0.266g,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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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用药后偶有荨麻疹样皮肤反应或恶心等消化道反应。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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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应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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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用于急慢性肝炎和肝硬化的辅助治疗。对食物或药物中毒时的保肝及解毒有辅助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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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进入机体后,在酶的作用下变为葡萄糖醛酸而起作用,可降低肝淀粉酶的活性,阻止糖原分解,使肝糖原含量增加,脂肪贮量减少。本品能与肝内及肠内含有羟基或羧基的毒物结合变为低毒或无毒的葡萄醛酸结合物而由尿中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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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长期使用本品可增加外周血小板的数量。 2.如治疗中有反复胆绞痛发作,应停药。 3.本品不能溶解胆色素结石、混合结石及不透X线的结石。 4.有药物过敏史患者慎用。用药中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1用药期间避免阳光直射、高温及过久站立;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