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胺酚。 |
硫普罗宁。 |
|
生产企业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瑞格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074 |
国药准字H2006100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1.用于改善各类急慢性肝炎的肝功能。2.用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的治疗及重金属的解毒。3.可降低放化疗的毒副反应、并可预防放化疗所致的外周白细胞减少和二次肿瘤的发生。4.对老年性早期白内障和玻璃体浑浊有显著的治疗作用。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25~0.5g(1~2粒),一日3次,餐前服用。可随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0.2g,一日一次,连续4周。加至5%~l0%的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250~500ml中,按常规静脉滴注。 |
|
副作用 |
用药后偶有荨麻疹样皮肤反应或恶心等消化道反应。 |
对硫普罗宁产生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禁用。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应减量。 |
|
|
成分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1.用于改善各类急慢性肝炎的肝功能。2.用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的治疗及重金属的解毒。3.可降低放化疗的毒副反应、并可预防放化疗所致的外周白细胞减少和二次肿瘤的发生。4.对老年性早期白内障和玻璃体浑浊有显著的治疗作用。 |
|
药理作用 |
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硫代乙酰胺、四氯化碳所造成动物急性肝损伤模型中血清AST、ALT升高有降低作用,对慢性肝损伤模型引起的甘油三酯的蓄积有抑制作用;可以促进肝糖元合成,抑制胆固醇增高,有利于血清白蛋白/球蛋白比值回升。 |
||
注意事项 |
1.长期使用本品可增加外周血小板的数量。 2.如治疗中有反复胆绞痛发作,应停药。 3.本品不能溶解胆色素结石、混合结石及不透X线的结石。 4.有药物过敏史患者慎用。用药中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在使用本品期间应注意全面观察患者状况,定期检查肝功能,如发现异常应停用本品,或相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