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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痛克酊

伤痛克酊

非处方药 医保

贵州万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苗医:中医:消肿止痛,收敛止血。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轻度水火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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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痛克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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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伤痛克酊
伤痛克酊
盐酸米诺环素胶囊
盐酸米诺环素胶囊
主要成分

姜黄、马蹄金、地柏枝。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米诺环素。

生产企业

贵州万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华源安徽仁济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618

国药准字H2008347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苗医:中医:消肿止痛,收敛止血。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轻度水火烫伤。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本品敏感的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1.尿道炎、男性非淋菌性尿道炎(NGU)、前列腺炎、淋病、膀胱炎、附睾丸炎、宫内感染、肾盂肾炎、肾盂炎、肾盂膀胱炎等。2.浅表性化脓性感染:痤疮、扁桃体炎、肩周炎、毛囊炎、脓皮症、疖、疖肿症、痈、蜂窝组织炎、汗腺炎、皮脂囊肿粉瘤、乳头状皮肤炎、甲沟炎、脓肿、鸡眼继发性感染、咽炎、泪囊炎、眼睑缘炎、麦粒肿、牙龈炎、牙冠周围炎、牙科性上腭窦炎、感染性上腭囊肿、牙周炎、外耳炎、外阴炎、阴道炎、创伤感染、手术后感染。3.深部化脓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结)炎、颌下腺炎、骨髓炎、骨炎。4.急慢性支气管炎、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炎、细菌性肺炎、异型肺炎、肺部化脓症。5.梅毒。6.中耳炎、副鼻窦炎、颌下腺炎。7.痢疾、肠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胆管炎、胆囊炎。8.腹膜炎。9.败血症、菌血症。

用法用量

外用,喷洒于洁净的创面,一日2~4次,或喷洒于脱脂纱布使浸渍药液包敷,一日换药1次或隔日1次。

口服。成人首次剂量为0.2g,以后每12或24小时再服用0.1g,或遵医嘱。寻常性痤疮每次50mg,一日2次,6周为一疗程。肾功能损害患者:肾功能损害患者用药,其24小时内的日总剂量不应超过200mg。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孕妇禁用。

根据MedDRA系统/器官分类,用CIOMS频率种类,将不良反应列表如下:详见说明书。

禁忌

成分

苗医:中医:消肿止痛,收敛止血。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轻度水火烫伤。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本品敏感的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1.尿道炎、男性非淋菌性尿道炎(NGU)、前列腺炎、淋病、膀胱炎、附睾丸炎、宫内感染、肾盂肾炎、肾盂炎、肾盂膀胱炎等。2.浅表性化脓性感染:痤疮、扁桃体炎、肩周炎、毛囊炎、脓皮症、疖、疖肿症、痈、蜂窝组织炎、汗腺炎、皮脂囊肿粉瘤、乳头状皮肤炎、甲沟炎、脓肿、鸡眼继发性感染、咽炎、泪囊炎、眼睑缘炎、麦粒肿、牙龈炎、牙冠周围炎、牙科性上腭窦炎、感染性上腭囊肿、牙周炎、外耳炎、外阴炎、阴道炎、创伤感染、手术后感染。3.深部化脓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结)炎、颌下腺炎、骨髓炎、骨炎。4.急慢性支气管炎、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炎、细菌性肺炎、异型肺炎、肺部化脓症。5.梅毒。6.中耳炎、副鼻窦炎、颌下腺炎。7.痢疾、肠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胆管炎、胆囊炎。8.腹膜炎。9.败血症、菌血症。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肛门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5.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水火烫伤面积较大,应去医院就诊。7.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8.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9.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10.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11.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避免与乳制品同服;4. 可能引起光敏反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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