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苗医:中医:消肿止痛,收敛止血。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轻度水火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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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姜黄、马蹄金、地柏枝。 |
主要成分为酮咯酸氨丁三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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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万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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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618 |
国药准字H20123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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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苗医:中医:消肿止痛,收敛止血。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轻度水火烫伤。 |
用于治疗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所致的眼部瘙痒及各种眼科手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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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喷洒于洁净的创面,一日2~4次,或喷洒于脱脂纱布使浸渍药液包敷,一日换药1次或隔日1次。 |
过敏性结膜炎1滴/次,每日3次滴眼。各种眼科术后炎症手术前24小时开始滴用,1-2滴/次,每日3-4次滴眼,术后继续用3-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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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有出血倾向的患者或因接受其它药物可致出血时间延长的患者慎用。配戴软性接触镜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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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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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苗医:中医:消肿止痛,收敛止血。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轻度水火烫伤。 |
用于治疗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所致的眼部瘙痒及各种眼科手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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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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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肛门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5.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水火烫伤面积较大,应去医院就诊。7.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8.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9.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10.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11.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患有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近期出现过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的病人或有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病史的病人禁用; 2.肾功能不全或因血容不足有肾功能衰竭危险的病人禁用 3.临产分娩及产妇禁用; 4.对酮咯酸氨丁三醇有过敏史或对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病人禁用; 5.本品禁用于手术疼痛的预防或手术中镇痛; 6.可疑或确诊有脑血管出血不完全止血和高危出血的患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