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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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桔梗流浸膏、桑白皮流浸膏、吐根酊、盐酸麻黄碱。辅料为蔗糖、枸橼酸、枸橼酸钠、食用香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
| 生产企业 | 贵州君之堂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2020431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岁一次1/2袋,二至五岁一次1袋,六至十岁一次1~2袋,一岁以内依次递减或遵医嘱;一日3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
| 副作用 | 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
| 成分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 药理作用 | 可见恶心、呕吐。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患者均应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4.本品为祛痰、止咳的中西药合剂,适用于小儿肺热咳嗽轻症。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