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散风解热。用于外感风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恶寒无汗,骨节酸痛,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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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羌活、麻黄、桂枝、荆芥穗、防风、白芷、川芎、石菖蒲、葛根、薄荷、苦杏仁、当归、黄芩、桔梗。 |
珍珠液、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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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金宇药业有限公司 |
苏州乐珠制药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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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202 |
国药准字Z20073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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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解热。用于外感风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恶寒无汗,骨节酸痛,咽喉肿痛。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和慢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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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次。 |
滴入眼睑内,滴后闭目片刻,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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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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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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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散风解热。用于外感风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恶寒无汗,骨节酸痛,咽喉肿痛。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和慢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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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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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退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