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吐药。适用于:1.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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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
本品主要成份为:蔗糖硫酸酯的碱式铝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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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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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300 |
国药准字H10960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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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止吐药。适用于:1.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灼热感(烧心)及慢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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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服用方法:本品不可研碎或咀嚼服用。服用本品不需要水或其他液体,以干手撕开泡眼,取出药片,置于舌面,数秒内可崩解溶化,随唾液咽下。服用剂量:1.对于高度致吐的化疗药物引起的呕吐对单次给予高度致吐的化疗药物的患者,可在化疗前30分钟单次口服昂丹司琼24mg(3片)。但尚无一次性口服昂丹司琼24mg,并重复(多日)给药的临床研究。对高度致吐的化疗药物引起的呕吐可采用昂丹司琼静脉滴注加口服的方式给药:在化疗前30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滴注昂丹司琼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片剂8mg(1片),连用5天。2.对于一般致吐的化疗药物引起的呕吐化疗前30分钟口服本品8mg(1片)。首剂给药后,每8小时服用8mg(1片)。化疗结束后,每8小时口服本品8mg(1片)连用5天。3.放射治疗首剂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本品8mg(1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1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手术所致恶心、呕吐的预防和治疗在诱导麻醉前1小时,口服本品16mg(2片)。 |
口服。一次5~10ml(1~2g),一日2~4次,疗程4~6周,或遵医嘱。饭前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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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胃肠梗阻者。 |
1.可有便秘或腹泻现象。 2.偶有恶心、口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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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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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未证明对胎儿有影响,但能通过母乳排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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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止吐药。适用于:1.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灼热感(烧心)及慢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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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本品是胃黏膜保护剂。在酸性环境下,可解离出硫酸蔗糖复合离子,复合离子聚合成不溶性的带负电荷的胶体,能与溃疡或炎症处带正电荷的蛋白质渗出物相结合,形成一层保护膜,促进溃疡的愈合;硫糖铝还具有吸附胃蛋白酶、中和胃酸、胆汁酸的作用,并能促进内源性前列腺素E的合成以及吸附表皮生长因子,使之在溃疡或炎症处浓集,有利于黏膜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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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
1.出现便秘时可加服少量镁乳等轻泻剂。 2.胃痛较剧的患者,可加适量抗胆碱药物,待疼痛减轻后,再单独服用本品。 3.消化性溃疡为慢性病,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易复发,在取得疗效后,应继续服本品数月,在治疗期间亦应注意饮食和保暖。 4.长期大剂量服用本品,可能会造成体液中的磷的缺乏。 5.肝肾功能不全者或透析患者慎用或不用。 6.甲状腺机能亢进或抗维生素营养不良性佝偻病等血磷酸盐过少的病人,不宜长期服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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