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吐药。适用于:1.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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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为聚乙二醇4000、无水硫酸钠、氯化钠、氯化钾、碳酸氢钠。包括两个规格。规格Ⅰ加水配成1000ml溶液或规格Ⅱ加水配成2000ml溶液,即成Na+125mmol/L、K+10mmol/L、HCO3-20mmol/L、SO42-40mmol/L、Cl-35mmol/L的等渗性全肠灌洗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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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万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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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300 |
国药准字H2003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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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吐药。适用于:1.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
用于术前肠道清洁准备,大肠内窥镜检查和钡灌肠X射线造影及其它检查前肠道清洁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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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服用方法:本品不可研碎或咀嚼服用。服用本品不需要水或其他液体,以干手撕开泡眼,取出药片,置于舌面,数秒内可崩解溶化,随唾液咽下。服用剂量:1.对于高度致吐的化疗药物引起的呕吐对单次给予高度致吐的化疗药物的患者,可在化疗前30分钟单次口服昂丹司琼24mg(3片)。但尚无一次性口服昂丹司琼24mg,并重复(多日)给药的临床研究。对高度致吐的化疗药物引起的呕吐可采用昂丹司琼静脉滴注加口服的方式给药:在化疗前30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滴注昂丹司琼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片剂8mg(1片),连用5天。2.对于一般致吐的化疗药物引起的呕吐化疗前30分钟口服本品8mg(1片)。首剂给药后,每8小时服用8mg(1片)。化疗结束后,每8小时口服本品8mg(1片)连用5天。3.放射治疗首剂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本品8mg(1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1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手术所致恶心、呕吐的预防和治疗在诱导麻醉前1小时,口服本品16mg(2片)。 |
1.大肠手术前处置:手术前日午餐后禁食(可以饮水),午餐3小时后开始给药。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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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胃肠梗阻者。 |
常见有恶心、饱胀感少见有腹痛、呕吐、肛门不适等一过性消化道反应。另个别病例可能出现与过敏性反应有关的荨麻症,如贲门撕裂出血、食道穿孔、心跳骤停、肺水肿引起的呼吸困难、呕吐和误吸引起胸部X线蝴蝶样浸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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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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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止吐药。适用于:1.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
用于术前肠道清洁准备,大肠内窥镜检查和钡灌肠X射线造影及其它检查前肠道清洁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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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本品通常在4小时内导致腹泻,快速清洁肠道。聚乙二醇4000的渗透活性和电解质的浓度不影响离子或水的吸收或排出。大量应用对液体或电解质的平衡无明显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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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
1.严重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 2.有肠道狭窄或便秘等肠内容物潴留的患者,应在确认给药前日或给药当日有排便后谨慎给药,以免引起肠内压升高。 3.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塞或肾功能障碍的患者慎用。 4.当服用约1升后仍未排便时,在确认没有呕吐、腹痛之后才可以重新给药,并密切观察,直至排便。 5.服药时间:宜于术前或检查前4小时开始服用,其中服药时间约为3小时,排空时间约为1小时。 6.服药前3-4小时至手术或检查完毕,患者不得进食固形食物。 7.服药后约1小时开始排便,此间患者活动应方便如厕。 8.严格遵守本品配制方法。 9.按服用方法及用量服药,每次服药时应尽可能快速服完。 10.开始服药1小时后,肠道运动加快,排便前患者可能感到腹胀。如有严重腹胀或不适,可放慢服用速度或暂停服用,待症状消除后再继续服用直至排出水样清便。 11.有肠管憩室的患者,由于肠道内压升高,有引起肠穿孔的报告,所以须特别注意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