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吐药。适用于:1.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其化学名称为:5-甲氧基-2-(4-甲氧基-3,5-=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H-苯并咪唑。 |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山姆士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300 |
国药准字H2009329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吐药。适用于:1.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
用法用量 |
服用方法:本品不可研碎或咀嚼服用。服用本品不需要水或其他液体,以干手撕开泡眼,取出药片,置于舌面,数秒内可崩解溶化,随唾液咽下。服用剂量:1.对于高度致吐的化疗药物引起的呕吐对单次给予高度致吐的化疗药物的患者,可在化疗前30分钟单次口服昂丹司琼24mg(3片)。但尚无一次性口服昂丹司琼24mg,并重复(多日)给药的临床研究。对高度致吐的化疗药物引起的呕吐可采用昂丹司琼静脉滴注加口服的方式给药:在化疗前30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滴注昂丹司琼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片剂8mg(1片),连用5天。2.对于一般致吐的化疗药物引起的呕吐化疗前30分钟口服本品8mg(1片)。首剂给药后,每8小时服用8mg(1片)。化疗结束后,每8小时口服本品8mg(1片)连用5天。3.放射治疗首剂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本品8mg(1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1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手术所致恶心、呕吐的预防和治疗在诱导麻醉前1小时,口服本品16mg(2片)。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渍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1~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胃肠梗阻者。 |
本品耐受性较好,不良反应可能包括:1、消化系统:可有口干、轻度恶心、呕吐、腹胀、便秘、腹泻、腹痛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胆红素可有升高,一般是轻微和短暂的,大多不影响治疗。另有国外资料报道在长期使用奥美拉唑治疗的患者的胃体活检标本中可观察到胃黏膜细胞增生或萎缩性胃炎的表现。2、神经精神系统:可有感觉异常、头晕、头痛、嗜睡、失眠、外周神经炎等。3、代谢/内分泌系统:长期应用奥美拉唑可导致维生素Brz缺乏。4、其他:可有皮疹、男性乳房发育、溶血性贫血等。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无致畸作用,但孕妇一般禁用,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老年人一般使用本药不需要调整剂量,但应慎用。 |
|
成分 |
止吐药。适用于:1.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
药理作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
注意事项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长期服用需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可能引起维生素B12缺乏;5.与某些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