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吐药。适用于:1.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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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
焦神曲、焦山楂、焦麦芽、白芍、党参、茯苓、麸炒白术、木香、砂仁、醋延胡索、炙甘草。辅料为:聚山梨酯80、山梨酸、阿司帕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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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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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300 |
国药准字Z20153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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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吐药。适用于:1.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
消食健胃,健脾理气,用于喂养不当或饮食不节引起的儿童脾胃虚弱,饮食积滞证出现的厌食,食欲不振,食量减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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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服用方法:本品不可研碎或咀嚼服用。服用本品不需要水或其他液体,以干手撕开泡眼,取出药片,置于舌面,数秒内可崩解溶化,随唾液咽下。服用剂量:1.对于高度致吐的化疗药物引起的呕吐对单次给予高度致吐的化疗药物的患者,可在化疗前30分钟单次口服昂丹司琼24mg(3片)。但尚无一次性口服昂丹司琼24mg,并重复(多日)给药的临床研究。对高度致吐的化疗药物引起的呕吐可采用昂丹司琼静脉滴注加口服的方式给药:在化疗前30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滴注昂丹司琼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片剂8mg(1片),连用5天。2.对于一般致吐的化疗药物引起的呕吐化疗前30分钟口服本品8mg(1片)。首剂给药后,每8小时服用8mg(1片)。化疗结束后,每8小时口服本品8mg(1片)连用5天。3.放射治疗首剂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本品8mg(1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1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手术所致恶心、呕吐的预防和治疗在诱导麻醉前1小时,口服本品16mg(2片)。 |
口服。餐后半小时服用,1~4岁,一次5ml,一日3次;5-14岁,一次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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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胃肠梗阻者。 |
少数患儿用药后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腹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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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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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止吐药。适用于:1.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
消食健胃,健脾理气,用于喂养不当或饮食不节引起的儿童脾胃虚弱,饮食积滞证出现的厌食,食欲不振,食量减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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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非临床药效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品可减少腹腔注射醋酸致小鼠扭体次数,促进正常小鼠及饮食失节型脾虚症小鼠的小肠蠕动,升高脾虚症模型小鼠的血红蛋白及增加该模型小鼠的食量和体重,促进正常幼年小鼠的体重增长,促进脾虚模型小鼠的胃排空,增加正常小鼠木糖吸收及血清淀粉酶活性和胃蛋白酶活性,增强小鼠网状内皮系统吞噬刚果红功能,增强脾虚症模型小鼠的迟发性超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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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
1、本品临床试验未观察神经性厌食症或由其他疾病所致的小儿厌食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临床试验中有1例患儿用药后出现血Cr升高,2周后复查正常,与药物的关系无法确定。 3、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4、过敏体质者慎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本品久置可能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可摇匀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