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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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熊胆粉。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天南星(矾炙)、木香、青皮(醋炙)、陈皮、当归、栀子(姜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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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省仁德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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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3153  | 
                        
                             国药准字Z2202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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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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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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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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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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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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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少数病人出现腹痛、腹泻及胃部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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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建议饭后30分钟服用。2.肠道功能障碍者慎用。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请按照用法用量使用,长期使用应向医生咨询。7.请将包装物分类弃之。8.谨防玻璃瓶破碎,对人体造成伤害。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 阴虚火旺、肝火旺盛者慎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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