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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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熊胆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门冬氨酸78毫克、维生素B65毫克、甘草酸二钾10毫克、盐酸萘甲唑林0.3毫克、甲硫酸新斯的明0.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辅料为:薄荷脑、樟脑、苯扎氯铵、氯化钾、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碳酸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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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省仁德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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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3153 |
国药准字H2008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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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用于抗眼疲劳,减轻结膜充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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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3次。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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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偶见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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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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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用于抗眼疲劳,减轻结膜充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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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病人出现腹痛、腹泻及胃部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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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建议饭后30分钟服用。2.肠道功能障碍者慎用。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请按照用法用量使用,长期使用应向医生咨询。7.请将包装物分类弃之。8.谨防玻璃瓶破碎,对人体造成伤害。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仅限于滴眼用。3.滴眼时,请勿使容器瓶口触及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4.请勿在佩戴隐形眼镜时使用。5.连续使用本品数日后症状未有改善时,请停止使用并请教眼科医师或药剂师。6.有青光眼或眼睛有剧痛感的患者,在使用本品前,请先接受医师或药剂师的指导。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