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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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蛤蚧、瓜蒌子、紫菀、麻黄、醋鳖甲、黄芩、甘草、麦冬、黄连、百合、炒紫苏子、石膏、炒苦杏仁、煅石膏。 |
川贝母、羚羊角、猪去氧胆酸、人工麝香、沉香、人工天竺黄(飞)、煅青礞石(飞)、硼砂(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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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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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207 |
国药准字Z2002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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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痰热阻肺,气喘咳嗽;小儿肺炎,喘息性支气管炎及成人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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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5~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0.6克,一日3次;小儿一次0.15-0.6克,周岁以内酌减,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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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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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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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痰热阻肺,气喘咳嗽;小儿肺炎,喘息性支气管炎及成人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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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阴虚火旺者慎用;3.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不宜与含乌头碱类药物同用;5.服用期间若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药品发生性状改变时禁用。 3、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控下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宜接触的地方。 5、本品含麝香,运动运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