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及败血,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银屑病、过敏性皮炎、带状疱疹、痤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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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地锦草、诃子肉、毛诃子肉、司卡摩尼亚脂、芦荟、西青果。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全反式维A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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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重庆三峡云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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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0016 |
国药准字H1097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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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及败血,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银屑病、过敏性皮炎、带状疱疹、痤疮等。 |
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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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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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5.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综合征(RA-APL综合征),表现为白细胞增多,一些病人因缺氧及多器官功能衰竭而导致死亡。6.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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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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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致畸性,育龄妇女及其配偶在口服本品期间及服药前三个月及服药后一年内应严格避孕,育龄妇女服药前、停药后应做妊免实验。儿童用药:儿童慎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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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及败血,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银屑病、过敏性皮炎、带状疱疹、痤疮等。 |
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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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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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百癣夏塔热胶囊。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服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服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百癣夏塔热胶囊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避免与眼睛、口腔黏膜等接触;3.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线照射;4.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5.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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