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粘液溶解剂,可用于伴有粘性痰的急性和慢性支气管炎或肺疾病的祛痰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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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氨溴索,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帕司烟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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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巨琪诺美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神奇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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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087 |
国药准字H20058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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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可用于伴有粘性痰的急性和慢性支气管炎或肺疾病的祛痰治疗。 |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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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规格用于儿童: 除非有医生补充说明,请按下列方法使用本品最合适。2岁以下儿童:口服本品一次7.5mg,一日2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15mg)。2-5岁儿童:口服本品一次7.5mg,一日3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22.5mg)。6-12岁儿童:口服本品一次15mg,一日2-3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30-45mg)。2岁以下的儿童,只有在医师指导下才能使用本品。 |
口服。1.治疗: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成人:一日按体重10~20mg/kg,小儿:视个别需要可增至一日按体重20~40mg/kg,顿服。2.预防:一日按体重10~10mg/kg,顿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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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盐酸氨溴索或任何其它组份过敏者禁用。 |
偶有头晕、头痛、失眠、发热、皮疹、恶心、乏力、黄疸、周围神经炎、视神经炎及血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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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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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严格按照儿童用法用量服用或遵医嘱。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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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可用于伴有粘性痰的急性和慢性支气管炎或肺疾病的祛痰治疗。 |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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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和胃痛),皮肤和粘膜过敏反应(如肿胀、皮疹、红斑、瘙痒),呼吸困难,面部肿胀,发热拌寒战。 2.少见患者服用本品后感到口腔和气道干燥,唾液分泌增加,比分泌增加,便秘和排尿困难。在一些偶发的病例中,曾出现强烈的高敏反应,伴有严重的循环障碍(过敏性休克)。 3.在这种情况下,紧急的医疗救助是必须的。 4.曾有一例报道出现过敏性皮肤炎症(接触性皮炎)。 5.如果在用药过程中发现上述未提及的不良反应或使用者对药物的作用不了解,请向您的医生或药剂师咨询。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就不应该再用用本品。并且通知医生,以判断反应的严重程度并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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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存在下列情况者必须在特定的条件和特殊的监护下使用本品,并且向医生咨询。即便以前曾采取过上述措施也应继续如此。 (1)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者,服用本品要特别谨慎(如两次服用的间隙时间拉长或小剂量服用)。 (2)在某些少见的伴有过多分泌物的支气管疾病(如纤毛无力综合征)的患者,口服本品须注意,必须正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因为有可能引起分泌物堵塞支气管。 |
1.本品至少应连续服用3个月,如无不良反应,中途不宜停药,经临床确诊痊愈后方可停药。 2.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和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及脑外伤史者慎用。 3.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少数病人在用药的前两个月可出现一过性氨基转移酶升高。在保肝治疗下继续用药,氨基转移酶可恢复正常。若继续升高,则应停药。 4.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5.同服维生素B6可防治周围神经炎等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 6.抗酸药,尤其是氢氧化铝,可抑制本品吸收,不宜同服。 7.本品可加强香豆素类抗凝血药,某些抗癫痫药、降压药、抗胆碱药、三环抗抑郁药的作用,合用时需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