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 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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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胸腺五肽。 |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氮磺吡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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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中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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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528 |
国药准字H14022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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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 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1.溃疡性结肠炎 治疗轻至中度的溃疡性结肠炎;在重度溃疡性结肠炎中可作为辅助疗法。亦可用于溃疡性结肠炎缓解期的维持治疗。2.Crohn’s病 用于治疗活动期的克隆病,特别是那些累及结肠的患者。3.类风湿性关节炎 对水杨酸类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疗效不显著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关节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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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一次1mg,一日1~2次或者一次10mg,一周1~2次,15~30日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也可溶于250ml0.9%氯化钠注射液慢速单独滴注。 |
口服,成人常用量:初剂量为一日2-3g(8-12片),分3-4次口服。其它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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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或器官移植初期需免疫抑制者禁用。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厌食、体温上升、红斑及搔痒、头痛、心悸。2.下面所列的不良反应较少见,且可能与剂量有关:血液系统反应:红细胞异常(如:溶血性贫血、巨红细胞症),紫绀。2.胃肠道反应:胃痛及腹痛。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头晕、耳鸣。肾脏反应:蛋白尿、血尿。皮肤反应:皮肤黄染。3.下列反应可能与剂量无关:血液系统反应:骨髓抑制如伴有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胃肠道反应:肝炎、胰腺炎。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周围神经病变、无菌性脑膜炎。皮肤反应:出疹、荨麻疹、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脱落性皮炎、表皮坏死溶解综合征、光敏感性。肺部反应:肺部并发症(纤维性肺泡炎伴有如:呼吸困难、咳嗽、发热、嗜酸粒细胞增多症)。4.其他过敏反应:眶周水肿、血清病、LE综合征、肾病综合征。5.男性生殖功能紊乱:曾报道使用柳氮磺吡啶治疗的男性出现精液缺乏性不育。停止用药可逆转此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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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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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 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1.溃疡性结肠炎 治疗轻至中度的溃疡性结肠炎;在重度溃疡性结肠炎中可作为辅助疗法。亦可用于溃疡性结肠炎缓解期的维持治疗。2.Crohn’s病 用于治疗活动期的克隆病,特别是那些累及结肠的患者。3.类风湿性关节炎 对水杨酸类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疗效不显著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关节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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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少数病人有注射部位疼痛和硬结,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但不影响继续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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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例如器官移植受者)应慎重使用本品,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3.18岁以下患者慎用。 4.不与其它药物混合注射。 |
1. 服用期间应多饮水,保持大便通畅;2. 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3.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 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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