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阿尔茨海默式病,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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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氢溴酸加兰他敏。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支含七叶皂苷钠0.2G与水杨酸二乙胺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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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凯健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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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349 |
国药准字H20020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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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阿尔茨海默式病,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适用于由炎症、退行性病变及创伤引致的局部肿胀:1.脊柱疼痛性疾病(椎间盘损伤、颈僵直、腰痛及坐骨神经痛等症)。2.急性闭合性软组织损伤(挫伤、扭伤、压伤、血肿)。3.腱鞘炎。4.血栓性浅静脉炎、静脉曲张,同时也可用于静脉注射或静脉点滴后静脉的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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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建议与早餐及晚餐同服。起始剂量:推荐剂量为1次4mg,1日2次,服用4周。治疗过程中保证足够液体摄入。维持剂量:初始维持剂量为1次8mg,1日2次,此剂量下,患者至少维持4周。医师在对患者临床疗效及耐受性进行综合评价后,可以将剂量提高到临床最高推荐剂量,1次12mg,1日2次。特殊人群用药注意事项参见说明书相关部分。施维宝无撤药反应。 |
涂一薄层凝胶于患处,每日一次或多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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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在麻醉的情况下禁止使用。心绞痛及心动过缓者禁用。严重哮喘或肺功能障碍的病人禁用。重度肝脏损害者禁用。重度肾脏损害者禁用。机械性肠梗阻、尿路阻塞或膀胱术后恢复期患者禁用。 |
个别病例偶见过敏皮肤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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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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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阿尔茨海默式病,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适用于由炎症、退行性病变及创伤引致的局部肿胀:1.脊柱疼痛性疾病(椎间盘损伤、颈僵直、腰痛及坐骨神经痛等症)。2.急性闭合性软组织损伤(挫伤、扭伤、压伤、血肿)。3.腱鞘炎。4.血栓性浅静脉炎、静脉曲张,同时也可用于静脉注射或静脉点滴后静脉的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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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神经系统:常见有疲劳、头晕眼花、头痛、发抖、失眠、梦幻。罕见有张力亢进、感觉异常、失语症和运动机能亢进等。胃肠系统:腹胀、反胃、呕吐、腹痛、腹泻、厌食及体重减轻、消化不良等较常见,尚有吞咽困难、消化道出血的报道。心血管系统:可见心动过缓、心律不齐。低血压罕见。血液系统:贫血可见,偶见血小板减少。内分泌和代谢系统:偶见血糖增高,曾有低钾血症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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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有消化溃疡病史、或同时使用非甾体抗炎药的病人慎用。中度肝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适当减量。中度肾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减量使用。本品可能引起头晕、嗜睡,会影响驾驶及操作机械的能力,特别是在服药的第一个星期内,因此建议服药期间,避免驾驶和机械操作。 |
1.在治疗严重的脊椎疾病、外伤的处理及静脉的疾病时本品可与七叶皂苷钠片或注射液用七叶皂苷钠配合使用。2.本品不能用于黏膜组织。3.本品治疗溃疡时,将凝胶涂于溃疡周围皮肤,避免触及溃疡面。4.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