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阿尔茨海默式病,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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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氢溴酸加兰他敏。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0克含角菜酸酯2.5克、二氧化钛2克、氧化锌2克、利多卡因2克。辅料为:聚氧乙烯二醇棕榈硬脂酸酯、饱和多糖甘油酯、二甲硅油、微晶纤维素、丙二醇、羟苯甲酯、羟苯丙酯、山梨酸钾和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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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凯健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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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349 |
国药准字H20093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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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阿尔茨海默式病,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对痔疮及其它肛门疾患引起的疼痛、瘙痒、充血及少量出血进行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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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建议与早餐及晚餐同服。起始剂量:推荐剂量为1次4mg,1日2次,服用4周。治疗过程中保证足够液体摄入。维持剂量:初始维持剂量为1次8mg,1日2次,此剂量下,患者至少维持4周。医师在对患者临床疗效及耐受性进行综合评价后,可以将剂量提高到临床最高推荐剂量,1次12mg,1日2次。特殊人群用药注意事项参见说明书相关部分。施维宝无撤药反应。 |
每日1次或每日数次,经直肠给药,或遵医嘱。为了便于直肠内给药,每支乳膏配有塑料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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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在麻醉的情况下禁止使用。心绞痛及心动过缓者禁用。严重哮喘或肺功能障碍的病人禁用。重度肝脏损害者禁用。重度肾脏损害者禁用。机械性肠梗阻、尿路阻塞或膀胱术后恢复期患者禁用。 |
尚未发现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少见用药部位不适感,可自动消失或减轻。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不良反应和/或不良事件,请咨询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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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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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阿尔茨海默式病,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对痔疮及其它肛门疾患引起的疼痛、瘙痒、充血及少量出血进行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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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神经系统:常见有疲劳、头晕眼花、头痛、发抖、失眠、梦幻。罕见有张力亢进、感觉异常、失语症和运动机能亢进等。胃肠系统:腹胀、反胃、呕吐、腹痛、腹泻、厌食及体重减轻、消化不良等较常见,尚有吞咽困难、消化道出血的报道。心血管系统:可见心动过缓、心律不齐。低血压罕见。血液系统:贫血可见,偶见血小板减少。内分泌和代谢系统:偶见血糖增高,曾有低钾血症的报道。 |
药理作用:本品为肛门直肠黏膜的保护剂和润滑剂-钛和锌的氧化物为保护粘膜的成份,有两种作用:止痒和减轻肛门和直肠黏膜的充血。-从海藻中提取的角菜酸酯可以在肛门直肠黏膜表面形成一层覆盖膜,这层膜可长时间地覆盖于黏膜表面,对有炎症的或受损的黏膜起保护作用。其润滑作用可使粪便易于排出。-利多卡因可以迅速减轻局部疼痛。毒理学研究结果显示,未发现复方角菜酸酯乳膏有全身或者局部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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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有消化溃疡病史、或同时使用非甾体抗炎药的病人慎用。中度肝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适当减量。中度肾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减量使用。本品可能引起头晕、嗜睡,会影响驾驶及操作机械的能力,特别是在服药的第一个星期内,因此建议服药期间,避免驾驶和机械操作。 |
1.使用本品前先到医院明确诊断,如果使用本品2周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到医院检查。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3.如有疑虑或有不良反应发生,应与有关医生或药师联系。 4.使用本品时,仍要保持清洁卫生和良好的饮食习惯。 5.使用本品并不能完全替代某些肛门疾病的相应治疗。使用本品疗程宜短。如果使用本品后症状未能尽快缓解,请停止用药并进行直肠检查。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