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阿尔茨海默式病,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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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氢溴酸加兰他敏。 |
地黄、制何首乌、麦冬、泽泻、牡丹皮、仙茅、五味子、磁石、钩藤、珍珠母、茯苓、浮小麦等15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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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凯健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济民可信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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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349 |
国药准字Z36021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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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阿尔茨海默式病,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用于肾阴虚所致的绝经前后诸证,症见烘热出汗,眩晕耳鸣手足心热、烦躁不安;更年期综合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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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建议与早餐及晚餐同服。起始剂量:推荐剂量为1次4mg,1日2次,服用4周。治疗过程中保证足够液体摄入。维持剂量:初始维持剂量为1次8mg,1日2次,此剂量下,患者至少维持4周。医师在对患者临床疗效及耐受性进行综合评价后,可以将剂量提高到临床最高推荐剂量,1次12mg,1日2次。特殊人群用药注意事项参见说明书相关部分。施维宝无撤药反应。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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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在麻醉的情况下禁止使用。心绞痛及心动过缓者禁用。严重哮喘或肺功能障碍的病人禁用。重度肝脏损害者禁用。重度肾脏损害者禁用。机械性肠梗阻、尿路阻塞或膀胱术后恢复期患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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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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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阿尔茨海默式病,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用于肾阴虚所致的绝经前后诸证,症见烘热出汗,眩晕耳鸣手足心热、烦躁不安;更年期综合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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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神经系统:常见有疲劳、头晕眼花、头痛、发抖、失眠、梦幻。罕见有张力亢进、感觉异常、失语症和运动机能亢进等。胃肠系统:腹胀、反胃、呕吐、腹痛、腹泻、厌食及体重减轻、消化不良等较常见,尚有吞咽困难、消化道出血的报道。心血管系统:可见心动过缓、心律不齐。低血压罕见。血液系统:贫血可见,偶见血小板减少。内分泌和代谢系统:偶见血糖增高,曾有低钾血症的报道。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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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有消化溃疡病史、或同时使用非甾体抗炎药的病人慎用。中度肝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适当减量。中度肾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减量使用。本品可能引起头晕、嗜睡,会影响驾驶及操作机械的能力,特别是在服药的第一个星期内,因此建议服药期间,避免驾驶和机械操作。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伴有月经紊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眩晕症状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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