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虚,强筋骨。用于久病体弱,精髓不足,贫血,风湿四肢疼痛及筋骨冷痹,肾虚腰痛,行步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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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鹿骨。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马蔺子甲素,6-甲氧基-2-△10'-顺十七烯-1,4-苯醌。但也含有部分马蔺子乙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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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益尔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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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6020038 |
国药准字H1998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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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虚,强筋骨。用于久病体弱,精髓不足,贫血,风湿四肢疼痛及筋骨冷痹,肾虚腰痛,行步艰难。 |
本品为放射增敏剂,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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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温开水或黄酒化服,一次3~9克,一日1~2次。 |
饭后口服,一日2次,一次2粒,分别于放疗前、后服用。小儿酌减。本品应在接受放疗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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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部分患者有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等,其发生率较单纯放射治疗时高,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个别反应患者,可减量或对症治疗,饭后服用可减少胃的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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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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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虚,强筋骨。用于久病体弱,精髓不足,贫血,风湿四肢疼痛及筋骨冷痹,肾虚腰痛,行步艰难。 |
本品为放射增敏剂,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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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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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服用二周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宜避光保存。2.在放疗期间应持续服药,以免影响疗效。3.因本药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建议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日1~2粒);若出现以上反应可对症治疗,对症治疗药物不影响马蔺子素的疗效。4.本药宜饭后服用,以减少胃肠反应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