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虚,强筋骨。用于久病体弱,精髓不足,贫血,风湿四肢疼痛及筋骨冷痹,肾虚腰痛,行步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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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鹿骨。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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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益尔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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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6020038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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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虚,强筋骨。用于久病体弱,精髓不足,贫血,风湿四肢疼痛及筋骨冷痹,肾虚腰痛,行步艰难。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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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温开水或黄酒化服,一次3~9克,一日1~2次。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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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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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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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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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虚,强筋骨。用于久病体弱,精髓不足,贫血,风湿四肢疼痛及筋骨冷痹,肾虚腰痛,行步艰难。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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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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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服用二周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