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适用于伴有或不伴有先兆症状的偏头疼的急性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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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S)-4-[3-[2-(二甲胺基)乙基]-1H-吲哚-5-基-甲基]-2-噁唑烷酮分子式:C16H21N3O2分子量:287.36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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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益尔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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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234 |
国药准字H10980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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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伴有或不伴有先兆症状的偏头疼的急性治疗。 |
止吐药。用于: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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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治疗偏头痛发作的推荐量为2.5mg。如果24小时内症状持续或复发,再次服药仍有效,如需二次服药,时间应与首次服药时间最少间隔2小时。服用本品前2.5mg,头痛减轻不满意者,在随后的发作中,可服用5mg。通常服药1小时内效果最明显。偏头痛发作期间无论何时服用本品,都同样有效,建议发病后尽早服用。反复发作时,建议24小时内服用总量不超过15mg。 本品不作为偏头痛的预防性药物。肾损害患者使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 |
1. 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恩丹西酮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恩丹西酮片8mg,连用5天。 2. 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恩丹西酮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恩丹西酮片8mg,连用5天。 3. 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4. 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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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于本品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血压未经控制的病人不应使用本品。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氨基转移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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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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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妊娠头3个月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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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伴有或不伴有先兆症状的偏头疼的急性治疗。 |
止吐药。用于: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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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耐受性好。不良反应很轻微/缓和、短暂,且不需治疗亦能自行缓解。可能的不良反应多出现在服药后4小时内,继续用药未见增多。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偶见恶心、头晕、嗜睡、温热感、无力、口干。感觉异常或感觉障碍已见报道。咽喉部、颈部、四肢及胸部可能出现沉重感、紧缩感和压迫感(心电图上没有缺血改变的证据),还可出现肌病、肌肉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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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药仅应用于已诊断明确的偏头痛患者。要注意排除其他严重潜在性神经科疾病。 尚无偏瘫性或基底动脉性偏头痛患者使用本品的资料,不推荐使用。 症状性帕金森氏综合症患者与其他心脏旁路传导有关的心律失常者不应使用本品。 此类化合物(5HT1D激动剂)与冠状动脉的痉挛有关,因此,临床试验中未包括缺血性心脏病患者,故此类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由于还可能存在一些未被识别的冠状动脉疾病患者,所有建议开始使用5HT1D激动剂,治疗前先做心血管的检查。与使用其他5HT1D激动剂类似,服用佐米曲普坦后,心前区可出现非典型心绞痛的感觉;但是临床试验中,此类症状与心律失常或心电图上显示的缺血改变无关。 目前尚无肝损害者使用本品的临床或药代动力学的经验,不推荐使用。 对驾驶及机械操纵能力无明显损害,使用本品20mg时,患者在精神运动测试中,操纵项目未见明显的损害。使用本品不会损害患者驾驶及机械操纵能力,但仍要考虑到本品可能引起嗜睡。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心脏病患者慎用;5. 驾驶及操作机械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