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下列感染: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2.急性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肾盂肾炎; 3.急性膀胱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膀胱炎等。 4.伤口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伤口感染; 5.多发性毛囊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多发性毛囊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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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安妥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化学名称:6-O-甲基红霉素分子式:C38H69NO13分子量:74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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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环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雅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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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200 |
国药准字H20033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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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下列感染: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2.急性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肾盂肾炎; 3.急性膀胱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膀胱炎等。 4.伤口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伤口感染; 5.多发性毛囊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多发性毛囊炎。 |
用于对克拉霉素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感染。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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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首剂0.4g一次,以后0.2g,一日1次,疗程7~14天。使用本品时,... |
一次一片,一日两次。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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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情请见说明书。 |
临床研究中,成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胃肠不适,如恶心、消化不良、腹痛、呕吐和腹泻,其它不良反应包括头痛、味觉异常和肝酶短暂升高。很少有报道称,克拉霉素造成肝功能异常,如肝酶升高,黄疸或无黄疸的肝细胞性和/或胆汁淤积性(药物性)肝炎,这种异常可能会很严重但经常是可逆转的。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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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盐酸安妥沙星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建立。因此,盐酸安妥沙星禁用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儿童用药:盐酸安妥沙星对儿童和青少年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动物实验(幼鼠)中发现喹诺酮类药物对承重关节有异常损伤。因此,盐酸安妥沙星禁用于18岁以下患者。 老年用药: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参见“药代动力学”),因高龄患者大多肾功能低下,可能会出现血药浓度增加。因此,应注意用药剂量。慎重给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服用克拉霉素的安全性尚未确认。克拉霉素可由乳汁排出。儿童用药:建议使用克拉霉素干混悬剂老年用药:参见【药代动力学】老年患者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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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下列感染: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2.急性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肾盂肾炎; 3.急性膀胱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膀胱炎等。 4.伤口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伤口感染; 5.多发性毛囊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多发性毛囊炎。 |
用于对克拉霉素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感染。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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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情请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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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详情请见说明书。 |
1. 过敏者禁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与某些药物存在相互作用,需遵医嘱;5. 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