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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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头孢克洛。 |
本品活性成份为酒石酸托特罗定。化学名称:(R)-N, N-二异丙基-3-(2 -羟基-5 -甲基苯基)-3 -苯 丙胺L (+)-酒石酸盐分子式:C22H31NO·C4H6O6分子量:47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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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三叶美好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美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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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276 |
国药准字H2000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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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本品适用于因膀胱过度兴奋引起的尿频、尿急或紧迫性尿失禁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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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小儿按体重一日20mg/kg,分3次给予,严重感染者可增至40mg/kg,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
口服。成人:推荐剂量为一次4mg,一日1次。可以根据个体反应和耐受性,将剂量从4mg减至2mg,每日一次。肾损伤:在肾功能重度受损的患者中(肾小球滤过率30ml/min),推荐剂量是2mg,每日一次(见注意事项)。肝损伤:在肝功能受损的患者中,推荐剂量是2mg,每日一次(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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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克洛和其它头孢菌素过敏者禁用。 |
本品的副作用一般可以耐受,停药后即可消失。本品具有轻、中度抗胆碱能作用,可能会产生口干、消化不良和泪液减少。其它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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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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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本品。哺乳期间服用本品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不推荐儿童使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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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本品适用于因膀胱过度兴奋引起的尿频、尿急或紧迫性尿失禁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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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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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7.儿童用药新生儿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服用本品可能引起视力模糊,用药期间驾驶车辆、开动机器和进行危险作业者应当注意。 2.肝功能明显低下的患者,每次剂量不得超过半片(1mg)。 3.肾功能低下的患者、自主性神经疾病患者、裂孔疝患者慎用本品。 4.由于尿潴留的风险,本品慎用于膀胱出口梗阻的病人;由于胃滞纳的风险,也慎用于患胃肠道梗阻性疾病,如幽门狭窄的患者。 5.尚无儿童用药经验,不推荐儿童使用。 6.孕妇慎用本品。哺乳期间服用本品应停止哺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