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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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布洛芬化学名:2-(4-异丁基苯基)丙酸分子式:C13H18O2分子量:206.28 |
依西美坦,化学式:1,4-二烯-3,17-二酮-6-甲基雄烷,分子式:C20H24O2,分子量:29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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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万玮制药有限公司 |
Pfizer Italia S.r.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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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992 |
H2016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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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
适用于以他莫昔芬治疗后病情进展的绝经后晚期乳腺癌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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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粒,若疼痛或发热症状持续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8粒。 |
一次一片(25mg),一日一次,饭后口服轻度肝肾功能不全者不需调整给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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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4.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5.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6.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7.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8.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依西美坦的临床研究中,不良事件通常为轻度至中度在服用25mg标准剂量的所有患者中,因不良事件而退出试验的比率为2.8% 报道发生率>;10%的不良事件中,最常见的是面部潮红和恶心其它常见的不良事件是疲劳、出汗增加和头晕 报道较少见的不良事件中,发生率≥(greaterthanorequalto)2%的有头痛、失眠、疼痛、皮疹、腹痛、厌食、呕吐、抑郁、脱发、全身或下肢水肿、便秘和消化不良 依西美坦治疗的患者中,约20%的患者观察到淋巴细胞偶尔减少,特别是先前已存在淋巴细胞减少症的患者然而,在用药期间,这些病人的淋巴细胞计数平均值的变化无统计学意义,也没有观察到病毒感染的相关性增加罕见有血小板减少和白细胞减少偶而还有肝酶和碱性磷酸酶的升高在主要的对照临床试验中,这些酶的升高主要发生在有肝转移、骨骼转移或者有其它肝功能受损患者,这些变化可能与依西美坦有关,也可能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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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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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
适用于以他莫昔芬治疗后病情进展的绝经后晚期乳腺癌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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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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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运动员慎用 本品不适用于内分泌状态为绝经前的女性因此,如临床允许,应进行LH、FSH和雌二醇水平的检测以确定是否处于绝经后状态也不应与含有雌激素的药物联合使用,此类药物将影响其药理作用 有肝功能或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应慎用 依西美坦片剂含有蔗糖,对于罕见糖耐量异常,葡萄糖-半乳糖吸收障碍或蔗糖酶-异麦芽糖酶不足的遗传性疾病的患者,不应使用 对于驾驶和机械操作的影响 :有使用本品后发生困倦、嗜睡、衰弱、眩晕的报告应提醒使用本品的患者,如果发生这些症状,其操作机器或驾车的体力和/或精神状态可能会受到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