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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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布洛芬化学名:2-(4-异丁基苯基)丙酸分子式:C13H18O2分子量:206.28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氯化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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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万玮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迈特兴华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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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992 |
国药准字H10910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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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
1.治疗低钾血症 各种原因引起的低钾血症, 如进食不足、呕吐、严重腹泻、应用排钾利 尿药、低钾性家族周期性麻痹、长期应用糖 皮质激素和补充高渗葡萄糖等。 2.预防低钾血症当患者存在失钾情况,尤其是如果发生低钾血症对患者危害较大时(如洋地黄化的患者),需预防性补充钾盐,如进食很少、严重或慢性腹泻、长期服用肾上 腺皮质激素、失钾性肾病、以及Bartte's综合征等。 3.洋地黄中毒引起频发、多源性早搏或快速性心律失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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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粒,若疼痛或发热症状持续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8粒。 |
口服。成人每次1g,每日2g,早晚各一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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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4.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5.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6.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7.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8.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口服偶可有胃肠道刺激症状,如恶心、呕吐、咽部不适、胸痛(食道刺激),腹痛、腹泻、甚至消化性溃疡及出血。在空腹、剂量较大及原有胃肠道疾病者更易发生; 2.高钾血症。应用过量、或原有肾功能损害时易发生。表现为软弱、乏力、手足口唇麻木、不明原因的焦虑、意识模糊、呼吸困难、心率减慢、心律失常、传导阻滞、甚至心脏骤停。心电图表现为高而尖的T波、并逐渐出现P-R间期延长。P波消失、QRS波变宽、出现正弦波。一旦出现高钾血症,应立即处理: (1)立即停止补钾、避免应用含钾饮食、药物及保钾利尿药。 (2)静脉输注高浓度葡萄糖注射液和胰岛素,以促进K+进入细胞,10%~25%葡萄糖注射液每小时300~500ml。每20g葡萄糖加正规胰岛素10单位。 (3)若存在代谢性酸中毒,应立即使用5%碳酸氢钠注射液,无酸中毒者可使用11.2%乳酸钠注射液,特别是QRS波增宽者。 (4)糖酸钙注射液10ml,静脉注射2分钟,必要时间隔2分钟重复使用。 (5)口服降钾树脂以阻滞肠道K+的吸收,促进肠道排K+。 (6)伴有肾功能衰竭的严重高钾血症。可行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而以血透清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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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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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人肾脏清除K+能力下降,应用钾盐时较易发生高钾血症。用药期间应随访检查血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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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
1.治疗低钾血症 各种原因引起的低钾血症, 如进食不足、呕吐、严重腹泻、应用排钾利 尿药、低钾性家族周期性麻痹、长期应用糖 皮质激素和补充高渗葡萄糖等。 2.预防低钾血症当患者存在失钾情况,尤其是如果发生低钾血症对患者危害较大时(如洋地黄化的患者),需预防性补充钾盐,如进食很少、严重或慢性腹泻、长期服用肾上 腺皮质激素、失钾性肾病、以及Bartte's综合征等。 3.洋地黄中毒引起频发、多源性早搏或快速性心律失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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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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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1. 服用时需遵医嘱;2. 避免与高钾食物同服;3. 定期检查血钾水平;4. 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 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