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阴降火、用于阴虚火旺、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小便短赤。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知母、牡丹皮、黄柏、山药、熟地黄等。 |
金刚藤。 |
|
生产企业 |
广西百琪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福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0039 |
国药准字Z1999103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降火、用于阴虚火旺、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小便短赤。 |
热解毒、化湿消肿。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带下量多、黄稠、经期腹痛、慢性盆腔炎、附件炎或附件炎性包块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2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滋阴降火、用于阴虚火旺、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小便短赤。 |
热解毒、化湿消肿。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带下量多、黄稠、经期腹痛、慢性盆腔炎、附件炎或附件炎性包块见上述证候者。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孕妇慎服,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虚寒性病证患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怕冷,手足凉,喜热饮。4.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7.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忌用;2. 月经期忌用;3. 忌食生冷、辛辣、油腻食物;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伴有赤带或阴道出血量多,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或伴有剧烈疼痛者,应去医院就诊;6. 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