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疏肝理气,化痰散结,活血止痛。用于肝郁气滞,痰凝血瘀所致的乳房肿块胀痛,触痛,胸胁胀闷,烦燥易怒,舌质偏红或暗紫或有淤斑,苔黄,脉旋滑或旋涩;乳腺增生病见上述症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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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瓜蒌、香附(醋炙)、赤芍、制天南星、青皮(醋炒)、陈皮、半枝莲、野菊花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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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昌弘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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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033 |
国药准字H20163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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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肝理气,化痰散结,活血止痛。用于肝郁气滞,痰凝血瘀所致的乳房肿块胀痛,触痛,胸胁胀闷,烦燥易怒,舌质偏红或暗紫或有淤斑,苔黄,脉旋滑或旋涩;乳腺增生病见上述症候者。 |
1.适用于治疗慢性乙肝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患者。2.适用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 药物联用,治疗成人HIV-1感染。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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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在月经周期第五天开始服药,若行经期少于5天者,则从干净后(次日)开始服药;若行经期超过5天者,则在月经来潮的第五天开始服药。连续服用21天。3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剂量为每次300mg(1片),每日1次,口服,不受饮食影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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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乳酸酸中毒/伴有脂肪变性的中毒肝肿大;2.中断治疗后乙肝恶化;3.新发作或恶化的肾损害;4.骨矿物密度下降;5.免疫重建综合征(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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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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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美国妊娠分级B类:在大鼠和家兔中进行了生殖研究,根据体表面积比较的剂量最高分别为人的14和19倍,结果显示没有证据表明因为替诺福韦造成生育力受损害或对胚胎有伤害。然而,没有在妊娠妇女中进行过充分及有良好对照的研究。由于动物生殖研究并不是总能预测人的反应,因此在妊娠期内不应使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除非十分需要。哺乳妇女: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建议,HIV-1感染的妇女不应以母乳喂养她们的婴儿,以避免出生后HIV-1传播的风险。在人类中,取自产后一周内的五名HIV-1感染妇女的乳液样本显示,替诺福韦被分泌到人乳中。这种暴露对哺乳期婴儿的影响尚未明确。因为HIV-1传播和严重的不良反应都有可能在哺乳婴儿中发生,所以母亲如果正在接受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治疗,应当要求她们不要以母乳喂养。儿童用药:研究115中,106名HBeAg阴性(9%)和阳性(91%)12至18岁以下慢性HBV感染受试者随机接受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300 mg(N=52)或安慰剂(N=54)双盲治疗72周。研究入选时,平均HBV DNA值为8.1log10拷贝/mL,平均ALT值为101 U/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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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疏肝理气,化痰散结,活血止痛。用于肝郁气滞,痰凝血瘀所致的乳房肿块胀痛,触痛,胸胁胀闷,烦燥易怒,舌质偏红或暗紫或有淤斑,苔黄,脉旋滑或旋涩;乳腺增生病见上述症候者。 |
1.适用于治疗慢性乙肝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患者。2.适用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 药物联用,治疗成人HIV-1感染。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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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极少数病例用药后出现月经异常(包括月经后期,月经先期,月经量多,月经量少,经间期出血)。2.偶见胃部不适,头晕,咳嗽,腰痛,大便干结或大便次数增多,皮肤瘙痒,症状较轻。3.极个别病例ALT疗后异常升高,尚不能排除与本品的因果关系。4.个别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轻度胃痛、腹痛或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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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后胃部不适者宜改为饭后服。2.本品不适用于乳腺炎、乳腺单纯性囊肿、乳腺癌、乳腺纤维瘤、乳痛症患者。3.合并有心血管、脑血管、肝、肾和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以及精神病患者未见相关研究资料。 |
同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