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利湿退黄,疏肝散瘀。用于改善急慢性肝炎肝胆湿热所致肋痛黄疸,呕恶腹胀,身重倦怠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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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溪黄草(蓝花柴胡),鸡骨草,白花蛇舌草,柴胡,茵陈,丹参,黄芪,栀子,茯苓,灵芝,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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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神农药业有限公司 |
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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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488 |
国药准字H20080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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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利湿退黄,疏肝散瘀。用于改善急慢性肝炎肝胆湿热所致肋痛黄疸,呕恶腹胀,身重倦怠等症状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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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三次。 |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口服,每次0.2g~0.3g(2~3片),每日三次,三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口服,每次0.3g(3片),每日三次,六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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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糖尿病及忌糖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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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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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无儿童用药经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减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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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利湿退黄,疏肝散瘀。用于改善急慢性肝炎肝胆湿热所致肋痛黄疸,呕恶腹胀,身重倦怠等症状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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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能降低鸭乙型肝炎病毒(DHBV)感染鸭血清DHBV-DNA水平;对CCl4和D-半乳糖胺所致的小鼠中毒性肝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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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1.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3.肝功能衰竭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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