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便秘及习惯性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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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比沙可淀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硫普罗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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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康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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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208 |
国药准字H41020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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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便秘及习惯性便秘。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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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塞入肛门。成人,一次1枚(10毫克),一日1次。 |
口服,次1~2片(100~200mg),一日3次,疗程2~3月,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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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6岁以下小儿及孕妇禁用。2.急腹症、炎症性肠病患者禁用。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偶有发生,味觉异常罕见。可减量或暂时停服。2.过敏反应:偶有瘙痒、皮疹、皮肤发红等情况,应停服本品。3.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应减量或停用。4.其他: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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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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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患者禁用。儿童用药: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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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急、慢性便秘及习惯性便秘。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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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直肠给药有时有刺激性、引起直肠炎或过度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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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便秘伴有急性腹痛者应就医。2.本品不宜长期应用,使用3天无效,请立即就医。3.使用时部分患者在插入肛门后较短时间即排便,药品可能未完全溶解而随粪便排出,但不影响疗效。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