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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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南板蓝根、蒲公英、紫花地丁。  | 
                        
                             本品活性成份为羟甲烟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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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西中亚美际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健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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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797  | 
                        
                             国药准字H43021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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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咽喉肿痛。  | 
                        
                             本品适用于胆囊炎、胆管炎,亦可用于病毒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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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0.5 g~1.0g,一日3次,饭前服,连服2~4天后改为一次0.5g,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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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一般耐受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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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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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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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咽喉肿痛。  | 
                        
                             本品适用于胆囊炎、胆管炎,亦可用于病毒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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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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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避免与酒精同服;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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