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各种原因引起的角膜上皮缺损,包括角膜机械性损伤、各种角膜手术后、轻度干眼症伴浅层点状角膜病变、轻度化学烧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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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无色澄清液。 |
石斛、熟地黄、枸杞子、菟丝子、牛膝、菊花、蒺藜(盐炒)、青葙子、决明子、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甘草等25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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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桂林华诺威基因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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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20016 |
国药准字Z20043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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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各种原因引起的角膜上皮缺损,包括角膜机械性损伤、各种角膜手术后、轻度干眼症伴浅层点状角膜病变、轻度化学烧伤等。 |
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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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将本品直接滴入眼结膜囊内,每次1―2滴,每日4次,或遵医嘱。 |
口服,水蜜丸一次6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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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天然和重组hEGF、甘油、甘露醇有过敏史者禁用 |
详情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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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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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各种原因引起的角膜上皮缺损,包括角膜机械性损伤、各种角膜手术后、轻度干眼症伴浅层点状角膜病变、轻度化学烧伤等。 |
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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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观察到局部刺激现象及全身性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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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需根据病情,合并应用抗生素或抗病毒药物,针对病因进行治疗。2.使用过程中应避免污染。3.本品应在开启后一周内用完。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石斛夜光丸 适用于早期圆翳内障(老年性白内障)。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石斛夜光丸 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石斛夜光丸 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石斛夜光丸 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石斛夜光丸 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石斛夜光丸 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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