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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孚(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酵母))

易孚(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酵母))

处方药 医保

桂林华诺威基因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于皮肤烧烫伤创面(浅Ⅱ度至深Ⅱ度烧烫伤创面)、残余创面、供皮创面及慢性溃疡创面等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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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孚(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酵母))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易孚(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酵母))
易孚(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酵母))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生产企业

桂林华诺威基因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020112

国药准字H3402412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皮肤烧烫伤创面(浅Ⅱ度至深Ⅱ度烧烫伤创面)、残余创面、供皮创面及慢性溃疡创面等的治疗。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用法用量

常规清创后,用生理氯化钠溶液清洗创面,取本品适量,均匀涂于患处。需要包扎者,同时将本品均匀涂于适当大小的内层消毒纱布,覆盖于创面,常规包扎,一日一次或遵医嘱。推荐剂量为每100cm2创面使用本品10g(以凝胶重量计)。

外用。一日1到2次,均匀涂敷于患处。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禁忌

成分

适用于皮肤烧烫伤创面(浅Ⅱ度至深Ⅱ度烧烫伤创面)、残余创面、供皮创面及慢性溃疡创面等的治疗。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药理作用

未见严重不良反应。

本品为硝酸咪康唑与丙酸氯倍他索的复方制剂。硝酸咪康唑为咪唑类抗真菌药。具有抑菌作用,浓度高时也可具杀菌作用;可抑制真菌麦角固醇等固醇的生物合成;作用于真菌细胞膜,损伤真菌胞膜和改变其通透性,致胞内重要物质漏失;也可抑制真菌的甘油三酯和磷脂的生物合成:亦可抑制氧化和过氧化酶的活性,引起过氧化物在胞内过度积聚,导致真菌亚细胞结构变性或坏死;对白色念珠菌则可抑制其芽孢转变为具有侵袭性的菌丝,丙酸氯倍他索为高效外用皮质激素,具有毛细血管收缩作用和抗炎作用。

注意事项

本品为无菌包装,用后请即旋紧管口,以防污染。本无抗菌作用,但不会增加创面感染机会。对感染创面,在进行创面清创的前提下,可考虑联合使用抗菌药物控制感染。对于各种慢性创面,如溃疡、褥疮等,在应用本品前,应先行彻底清创去除坏死组织,有利于本品与创面肉牙组织的充分接触,提高疗效。当本品的外观、性状发生改变,如出现霉变、变质等现象时,应禁止使用。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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