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常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十二指肠球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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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谷胺。 |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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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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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429 |
国药准字H20060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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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常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十二指肠球炎。 |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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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下。 |
口服给药,一次5—10mg(1—2粒),每次用药的时间间隔至少为2小时,一日最高剂量不得超过30mg(6粒)。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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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本品无明显副作用,偶有口干、便秘、瘙痒、失眠、腹胀、下肢酸胀等不良反应,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个别报道有暂时性白细胞减少和轻度转氨酶升高。 |
1禁用于局部缺血性心脏并(如:心绞痛、心肌梗死或有记录的无症状缺血)的患者。2禁用于有缺血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痉挛(包括Prinzmetal变异型狭心症或其他隐性心血管疾病等)症状、体征的患者。3因本品能升高血压,故不易控制血压的高血压患者禁用。4禁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5禁止同时服用MAO抑制剂,禁止在停服MAO抑制剂两周内服用本品。6对本品或任一活性成分过敏者禁用。7在服用本品治疗的24小时内,禁止服用其他5HT1激动剂,含有麦角胺或麦角类药物如双氢麦角胺、美西麦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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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儿童用药:见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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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常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十二指肠球炎。 |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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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胃泌素受体的拮抗剂,化学结构与胃泌素(G-17)及胆囊收缩素(CCK)二种肠激肽的终末端化学结构相似。其功能基团酰胺基能特异性和胃泌素竞争壁细胞上胃泌素受体,因而能明显抑制胃泌素引起的胃酸和胃蛋白酶的分泌,对组胺和迷走神经刺激引起的胃酸分泌作用不明显。能增加胃粘膜氨基己糖的含量,促进糖蛋白合成,对胃粘膜有保护和促进愈合作用,能改善消化性溃疡的症状和促使溃疡愈合。应用本品治疗消化性溃疡和胃炎不发生胃酸分泌的反跳现象,治疗终止后仍可使胃酸分泌处于正常水平达半年之久。此外,本品具有利胆作用,途径有三: ①通过刺激胆汁酸非依赖性胆汁分泌,有利于排石和冲洗、疏通胆道; ②改变胆汁中成石因素,使重碳酸盐浓度和排量明显增加,而游离胆红素、胆固醇以及钙离子的浓度降低; ③通过拮抗CCK,抑制内生性CCK的促胆囊收缩作用而使胆囊容量扩充,使胆囊内胆汁成分稀释,从而可预防成石。本品安全,小鼠口服急性LD50为17.8g/kg。 |
本品有很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轻且时间短暂。主要副作用是虚弱、易疲劳、嗜睡、有疼痛或压迫感及眩晕。严重的心脏意外,包括在使用5HT1激动剂后出现死亡,这些事件极少发生,报道的病人多伴有冠状动脉疾病(CAD)危险因素先兆。意外事件有冠状动脉痉挛、短暂性心肌缺血、心肌梗死、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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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①本品抑制胃酸分泌的作用较H2受体拮抗剂弱,临床已不再单独用于治疗溃疡病,但其利胆作用较受重视; ②用药期间应避免烟、酒及刺激性食物和精神创伤。 |
1.只用于治疗确诊的偏头痛。2.与5-HT1激动剂联合应用时,已有报道利扎曲普坦给药几小时后发生严重心脏病意外,包括急性心肌梗死。另外有报道其它的5-HT1激动剂给药后的几小时内出现危及生命的心律紊乱及死亡。因偏头痛患者使用5-HT1激动剂的范围,这些事件的发病率已显著降低,但仍应注意。本品禁用于未确诊的冠状动脉疾病(CAD)患者。3.对于间断的长期使用本品及存在冠状动脉疾病(CAD)先兆等危险因素的病人,当需要使用本品时,推荐进行周期性间断性的心血管系统评价。4.病人若患有影响药物吸收、代谢或排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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