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杀虫止痒。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带下,阴痒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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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苦豆草、岗松、黄柏、苦地丁、蛇床子、冰片。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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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西德联制药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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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795 |
国药准字H4202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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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带下,阴痒的辅助治疗。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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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涂于患处。或将药液用温开水稀释5倍,冲洗或坐浴,一日1次。 |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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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经期、孕期妇女禁用。 |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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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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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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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带下,阴痒的辅助治疗。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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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5.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7.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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