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复杂部分性发作,亦称精神运动性发作或颞叶癫痫,全身性强直一阵挛性发作,上述两种混合性发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发作。2.可用于缓解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也可用于脊髓痨的闪电样痛,多发性硬化、周围性糖尿病性神经痛,幻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有时也能缓解某些疱疹后神经痛。3.预防或治疗双相性躁狂-抑郁症:对锂或抗精神病药或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5.对某些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情感性疾病,顽固性精神分裂症及与边缘系功能障碍有关的失控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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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卡马西平。 |
活性成份: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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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H.Lundbeck 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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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982 |
注册证号H20150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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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复杂部分性发作,亦称精神运动性发作或颞叶癫痫,全身性强直一阵挛性发作,上述两种混合性发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发作。2.可用于缓解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也可用于脊髓痨的闪电样痛,多发性硬化、周围性糖尿病性神经痛,幻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有时也能缓解某些疱疹后神经痛。3.预防或治疗双相性躁狂-抑郁症:对锂或抗精神病药或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5.对某些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情感性疾病,顽固性精神分裂症及与边缘系功能障碍有关的失控综合症。 |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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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 |
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用量:抑郁症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通常2~4周即可获得抗抑郁疗效。症状缓解后,应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疗效。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每日1次。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5mg,持续一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还可以继续增加至最大剂量每日20mg。治疗约3个月可取得最佳疗效。疗程一般持续数月。老年患者(>65岁)推荐以上述常规起始剂量的半量(5mg)开始治疗,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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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中枢神经系统的反应,表现为视力模糊、复视、眼球震颤。 |
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开始治疗的第1-2周,持续治疗后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都会降低。(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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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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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复杂部分性发作,亦称精神运动性发作或颞叶癫痫,全身性强直一阵挛性发作,上述两种混合性发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发作。2.可用于缓解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也可用于脊髓痨的闪电样痛,多发性硬化、周围性糖尿病性神经痛,幻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有时也能缓解某些疱疹后神经痛。3.预防或治疗双相性躁狂-抑郁症:对锂或抗精神病药或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5.对某些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情感性疾病,顽固性精神分裂症及与边缘系功能障碍有关的失控综合症。 |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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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视力模糊或复视,较不常见的有过敏反应或Stevens-Johnson综合症或中毒性皮肤反应如荨麻疹、瘙痒、或皮疹、行为改变(儿童多见);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综合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样综合症。 |
1.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2. 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及青少年慎用;5.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6.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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